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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船船员培训教学人员考试的通告

      为适应海船船员培训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》,我局决定组织2018年海船船员培训教学人员考试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(一)身体健康,教员年龄不超过70周岁;
(二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》及其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职务/职称、船上服务资历、相关从业经历等要求。
二、考试范围
      本次教学人员考试对象为从事海船基本安全培训、适任培训、特殊培训、海上游艇(一等、二等机械推进动力装置)操作人员的理论教员。
     考试科目同相应船员理论考试科目。
三、考试时间安排
(一)报名时间: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,设置考场的各直属海事局负责接收报名;
(二)考试时间: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。具体考试科目与考试日期由相关海事局根据报名情况安排。
四、考试地点
       辽宁、天津、山东、浙江、长江海事局考试中心考场,福建、广东海事局自行确定考点。
五、考试组织
(一)参加考试人员经所在培训机构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后,由培训机构统一向辖区直属海事局报名考试。辖区直属海事局未设置考场的,培训机构可以选择上述考点报名考试。
(二)考试报名截止后,相关直属海事局应在10月25日前将参加考试人员及其参考科目、本辖区的考试具体安排,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部海事局,并抄送中国海事服务中心。
六、成绩发布
      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,超过85分者为合格,《船舶操纵与避碰》科目超过90分者为合格。合格人员名单由我局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发布。
七、考试补考
     2018年考试不合格人员补考安排在2019年开展,具体补考安排我局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樊磊,010-65293477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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